|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或参与对全省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和咨询意见。
(二)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牵头组织省政府重要会议的文件起草,参与省委重要会议的文件起草工作。
(三)根据省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单独或组织、协同有关方面起草、修改省政府有关重要文件,起草省政府领导同志部分重要讲话等文稿。
(四)对国内国际经济形势、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进行分析和研究,提出政策建议。收集、分析、整理和报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信息、动态,为省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建议。
(五)组织社会各界研究人员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有全局性、战略性、综合性、长期性的问题进行研究。
(六)负责政府系统调研机构和社会研究机构课题的协调工作,负责省际间调研工作的交流与合作。
(七)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政府研究室(省发展研究中心)设7个内设机构:
(一)秘书处 (二)综合研究处 (三)宏观经济研究处
(四)工交贸易研究处 (五)农村经济研究处 (六)社会发展研究处
(七)省发展研究中心办公室
三、人员编制
省政府研究室(省发展研究中心)机关行政编制41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4名,处级领导职数17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
四、附则
本规定由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